青岛大学关于制定2017版本科专业人才
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16〕16号)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17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山东省《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6〕19号)等文件精神和《青岛大学一流本科教学改革建设方案》为指导,牢固树立“育人以学生为本、办学以教师为本、管理以服务为本、发展以创新为本”的办学理念,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生成长为中心,以创新人才培养为目标,以学分制为切入点,充分吸收近年来的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成果,认真审视各专业培养方案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生个性化成才的契合度,优化、重构具有青岛大学特色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基本原则
1.尊重个性发展,实施多元培养。充分认识和把握未来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对专业人才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新要求,构建新型“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多元”、“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实践”人才培养模式,为学生根据自身特点制订个性化学习计划、提供多样化的培养形式和成才途径创造条件,满足学生成才和社会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
2.坚持质量标准,实现整体优化。各专业在遵循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基础上,要融合国内外专业认证、本科教学审核性评估、行业准入等重要规范、标准和要求。在注重知识的系统性、课程结构的严谨性和各类学科知识体系内在逻辑性的基础上,精简学时学分,处理好课程与课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课内教学与课外指导的关系。进一步压缩毕业总学分,增加学生自主学习时间;进一步减少必修课程,增加选修课程,提高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选择性。
3.坚持德育为先,处好“五大”关系。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特别是专业课要借助科学方法挖掘和提炼专业知识具有的德育内涵,在专业教学中注重传授蕴含的德育内容,促进德育和专业教育的有机融合,引导学生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精神素养。处理好本科教育教学中“成人和成才”、“教书与育人”、“知识传授与创新能力培养”、“教改与学改”、“教学情境设计与学习评价”五个方面的关系,做到有机衔接,推进一流本科教学。
三、修订重点
1.构建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构建“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多元”、“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实践”人才培养模式,明确各阶段培养的目标和任务,通识教育阶段坚持文理渗透,以人文情怀、科学素养为核心,促使学生身心健康、视野宽广,建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价值判断能力;专业教育阶段注重拓宽专业基础,实施宽口径专业教育,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使学生具有宽厚的专业基础、宽广的学科视野,较强的专业适应能力;多元和实践教育阶段要充分体现专业特色、社会需求和学生发展需要,以满足学生多样化成才和创新创造、创业就业发展需求。
2.深化课程体系改革。一是重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通识教育是适应社会发展多元化的需要,是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需要,是人的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更新通识教育理念,完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从注重知识宽度的培养转变为注重人文底蕴、科学精神、责任担当、实践创新等核心素养的培养,为学生继续学习和终身教育打下良好基础。二是优化专业教育课程体系。夯实学生学科基础,按照学科门类和专业大类设置专业基础课程;各专业强化专业必修课程建设,凝练专业核心课程,体现专业基本培养要求;积极推行小班化教学,逐步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三是构建“多元”、“实践”课程体系。根据学生个性化成才需求,按专业方向、学术前沿、行业技术或职业技能的要求,结合专业优势和培养特色,设置专业选修课程模块,为学生搭建“专业学术”、“交叉复合”、“应用研究”、 “应用技术”、“职业技能”、“就业创业”等多样化发展路径。
3.深化教学方式改革。更新课程质量观,深化教学方式改革,引导课程教学从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转变。明确课程教学方式,基础课在侧重传授式教学方式的同时,应从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出发,鼓励学生参与课堂讨论;专业核心课应采用研讨式教学与传授式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方式,侧重于研讨式教学;多元/实践课采用“对分课堂”等形式积极推行研讨式、启发式、参与式、讲座式、项目式等教学方式。通过教学方式的变革和课程学习中的教学互动,着力强化学生质疑、批判、思辨和知识应用能力的培养。推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推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和翻转课堂教学。各专业均应开设不少于3门研讨性课程,并在培养方案中予以说明。
4.深化学业评价方式改革。以学生能力达成为导向,建立灵活多样、科学合理的学业评价方式。根据课程性质、课程内容、教学要求、教学方式等特点,采用闭卷考试、开卷考试、课程论文、研究报告、面试、实际操作、论文、作品等多样化的考核方式。强化过程考核,过程考核要贯穿于整个课程教学过程中,课程学习的每一个阶段,都应安排适当的考核方式,如分组讨论、随堂测试、专题论文、读书报告、案例分析等,并在其学业成绩中有所体现。改变学业评价方式,实行分段评价,并提高平时成绩的比重,明确平时作业、平时考核、阶段性考核、实验考核等在学业最终成绩中所占比例,促进记忆性考核向综合评价转变。改变成绩记录方式,考试课仍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考查课可采用等级制,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每门课程要结合课程特点和教学方式,在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中明确相应的考核方式和考核标准。
5.做好夏季学期安排。统筹设置以培养创新精神、增强实践能力为目标的学习项目和科技创新活动等内容;以拓展国际视野、增长见识为目标的国内外交流交换、短期实习实训、国内外教授专题讲座等内容;以提高人文情怀、培育艺术素养为目标的高雅艺术活动、人文素质讲座等内容;以补充完善长学期课程为目标的专业特色课程、课程设计、创新研修课程、专业辅修课程、创业教育课程、独立实验课、学科专业发展讲座以及选修课等内容。
四、基本框架
(一)专业简介
(二)培养目标
(三)培养要求
(四)主干学科与课程设置
1.主干学科
2.专业核心课程
3.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4.各环节学时学分比例
5.课程与培养要求的对应关系矩阵
6.课程地图
(五)修读要求
1.修业年限
2.授予学位
3.毕业标准与要求
(六)指导性教学计划进程安排表
(七)修读建议
五、修订说明
(一)专业简介
简要介绍专业开办情况、师资情况、学生培养、教学条件、学科建设与学位点授权、特色优势等方面的情况。
(二)培养目标
根据学校总的人才培养目标,参照教育部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与认证标准,符合高校审核评估要求,认真研究确定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体现专业特色与优势。
(三)培养要求
总体表述该专业需要学习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基础,需要具备的专业实践工作方法与技能,以及需要掌握的专业基本技能;分项表述毕业生应获得的具体知识和能力。
(四)课程设置和修读要求
1.通识教育课程
通识教育课程分为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和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校统一组织各相关教学单位设置和建设通识教育课程。
必修课程设置思政、外语、军体、心理健康及职业教育、创新创业等课程,为所有学生必修课程,课程设置见附件1。
(1)思想政治理论课(包含“形势与政策”),为全校本科生的必修课,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的要求设置,学分由理论学分及实践学分两部分组成。
(2)大学英语课,为全校非英语专业本科生的必修课,采用分级分类设置,学生需根据自身的英语基础选择不同级别进行修读,修满规定的学分。
(3)军事理论与训练、体育课,为全校本科生的必修课,毕业前须修满规定学分,不得免修。
(4)心理健康及职业教育课,为必修课程,每个学生修读4学分。
(5)创新创业类课为全校本科生的必修课,每个学生修读2学分。主要包括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新方法和创新能力等创新性课程以及创业意识、创业知识、创业技能、创业心理品质和创业能力等创业基本素质课程。
(6)公共选修课,包括核心课程和普通课程,学生至少修读10学分,其中核心课程至少修读6学分。核心课程设置经典研读与文化传承、哲学智慧与批判性思维、文明对话与国际视野、科学精神与科技前沿、生态文明与生命关怀、社会研究与当代中国、艺术实践与审美体验7个模块,学生至少选修3个模块且每个模块至少修读2学分,其他学分任选,由各专业按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要求提出修读建议,原则上人文社科类专业选修科学类模块,理工医类专业选修人文社科类模块。
2.专业教育课程
专业教育课程由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组成。专业基础课程是学院按相同或相近专业类划分成专业大类而设置并建设的课程,同一招生专业大类须设置相同的基础课程,一个学院在一个学科门类内只设置一类基础性课程。专业核心课由专业按照专业的学科知识体系和社会发展需求进行设置,每个专业精炼出7门左右本专业的核心课程。学生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修读专业教育课程,修满规定学分。
高等数学、线性代数与概率统计、普通物理、电工电子技术、信息技术等跨院系基础课程可以从附件1所列出课型中选择开设,高等数学、普通物理、电工电子技术等采用分级分类设置,学生需按照拟修读专业选择相应课程进行修读,修满规定的学分。
信息技术类课程包括“计算机基础”、“计算机操作技能”课及“C语言程序设计”、“C++程序设计、Visual Basic程序设计、Visual Foxpro程序设计”等编程语言类课程, 其中“计算机基础”建议各专业作为专业基础课;计算机操作技能实行达标制,作为通识教育选修普通类课程开设;编程语言类课程由各专业自行决定修读。
若对课程内容、开设时间等有特殊要求,须与开课单位协商。
学生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修读专业课程,修满规定学分。
3.多元/实践教育课程
多元/实践教育课程属于专业拓展课程,由本专业选修课和其他专业的专业课两部分组成。各专业按专业方向设置专业选修课程,每一方向实际开出的选修课程学分与学生应修学分的比例不低于2:1。多元课程以学术前沿、专业理论提升课程为主设置,实践课程以行业技术或职业技能需求为主设置,为学生搭建“专业学术”、“交叉复合”、“应用研究”、“应用技术”、“职业技能”、“就业创业”等多样化发展路径。建议各专业设置科研方法、科研论文写作、信息检索类课程。要求各专业由知名教授面向一年级本科新生开设1门包含学科前沿、行业发展方向、专业知识结构、职业发展规划等内容的专业概论课。各院系应向全校开放本院系专业课程资源,鼓励学生跨院系选修同一学科门类下其他专业专业课,所修学分可纳入多元/实践教育课程修读学分。
学生可按照个人成才需求选择修读课程,修满规定的最低学分。
课程体系结构如下图所示。
4.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包括实验、实训、实习、社会实践、课程设计(课程论文)、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要贯穿学生培养全过程。各学院(学部)要充分重视实践教学,强化实践育人意识,依托和利用工程训练中心等校内外教学资源,合理安排各类实践教学环节,增加实践教学学分比重,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理工医类专业实践学分比例不少于25%,有条件的专业可达到30%,人文社科类专业达到20%以上,师范类学生教育实践不少于一学期。对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与专业介绍(2012年)》中的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和主要专业实验不得随意减少。
(1)实验学时数超过32学时的课程,应单独开设实验课程。
(2)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安排,理工医类专业一般不少于12周,人文社科类一般不少于10周。
(3)所有实习教学环节必须在培养方案中得到体现,并认真执行,确保各级各类实习质量。
5.学时与学分要求
(1)教学周数
学校实行春、夏、秋三学期制,春季、秋季学期一般为18周,夏季学期一般为4周,各学期的学历安排以当期校历为准。
(2)毕业学分要求
表1 毕业学分要求
专业类别
|
毕业学分
|
人文社科类
|
≤160
|
理工医(四年制)
|
≤160
|
医学类(五年制)
|
≤230
|
各专业毕业学分不能超过表1要求学分,要压缩或控制必修课程学分,增加选修课比例,扩大学生选择自主权。
卓越教育计划、免费师范生、华大基因创新实验班等不同培养模式专业,毕业学分不能超过表1要求学分,但其理论、实验、实训、实习教学的学时、学分结构可以有所不同。
参加专业认证的专业,毕业学分不能超过表1要求学分,学时及学分分配按认证标准要求设置。
(3)学时学分折算方法
学时学分折算方法原则上按以下办法执行:
?计算学分的最小单位为0.5。理论课程每16学时计1学分;不够16学时但达8学时以上计0.5学分,不足8学时的不计学分。
?体育、实验、上机、分散进行的实践教学环节每32学时计1学分,不够32学时但达16学时以上计0.5学分,不足16学时的不计学分。
?集中进行的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实习等,每周计1学分。
表2四年制专业学分分配表
|
课程类别
|
课程设置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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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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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类
|
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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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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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体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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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教育
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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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类
|
16
|
16
|
16
|
16
|
16
|
外语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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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9
|
9
|
9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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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体类
|
5
|
5
|
5
|
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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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及职业类
|
4
|
4
|
4
|
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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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类
|
2
|
2
|
2
|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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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6
|
36
|
36
|
36
|
33
|
通识教育
选修课
|
核心选修课
普通选修课
|
≥10
|
≥10
|
≥10
|
≥1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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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教育课程学分小计
|
≥46
|
≥46
|
≥46
|
≥46
|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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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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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基础
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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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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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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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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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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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核心
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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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实践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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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拓展
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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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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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50
|
≥50
|
合计
|
≤160
|
≤160
|
≤160
|
≤160
|
≤160
|
6.课程与培养要求的对应关系矩阵
每个本科专业须提出毕业生必须达到的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培养目标要求,填写课程与培养目标要求重点对应关系矩阵。如表3所示。
表3 课程与培养目标要求重点对应关系矩阵
目标
|
课程名称
|
课程目标摘要
|
目标1
|
课程1
|
|
…
|
|
课程n
|
|
目标…
|
课程1
|
|
…
|
|
课程n
|
|
目标n
|
课程1
|
|
…
|
|
课程n
|
|
7.修业年限
实行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的非医学类专业可在3至8年内完成学业,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的医学类专业可在4至8年内完成学业,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的医学类专业可在5至10年内完成学业,对口贯通分段培养(3+2) 可在2至4年内完成学业。
8.创新实践学分
学生通过参加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科竞赛、专业资格等级考试、发表论文或作品、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发明创造、学术交流等活动所取得的成果,经学院(部)认定后作为创新实践学分,纳入多元/实践课程模块,最多认定3学分。
各专业要鼓励和支持学生在学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每个本科生在学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4周并把社会实践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建议设置0.5-1个学分。
9.普通话要求
学生通过自学、课外辅导等形式提高普通话水平,经考核达到相应等级(汉语言文学专业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专业不低于二级乙等),方可毕业。
10.计算机操作技能、中国传统文化经典背诵、应用文写作实行达标制,每个学生达标后方可毕业。与达标要求密切的专业,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对计算机操作技能,可不做该项达标要求。
11.新增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编号,延用201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其课程名称、编号、学时、学分等信息保持不变。
12.本科专业所属门类、专业类、专业代码及所授学位按照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执行。
六、其他培养方案的制定
1.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等实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的专业须专门制定培养方案。
2.各专业根据专业建设和发展规划,可制定辅修第二专业、双学位教学计划,课程设置须包含其专业教育课程,总学分控制在50分左右。
七、组织实施
(一)学校成立以分管教学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学校成立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专家组,专家组负责审定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二)各学院(部)成立领导小组,领导、统筹本学院(学部)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学院(学部)在制定方案过程中要充分发挥院(部)学术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专业建设负责人和骨干教师的作用。各专业要成立以专业建设负责人为组长、由高级职称教师和骨干教师组成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专业培养方案调研论证和制定工作。
(三)工作进程及要求
本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分为“学习动员、组织制定、分析论证、审核备案”四个阶段。各学院(部)应按照阶段工作要求,有计划的完成工作任务。
1.学习动员(2017年3月6日至10日)
要求:
第一,各学院(部)必须认真学习《青岛大学关于制定2017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并部署动员,确保认识到位。
第二,各学院(部)在深刻领会《意见》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的进程,制定本学院(部)的实施方案,确保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2.组织制定(2017年3月6日至3月31日)
要求:
第一,各学院(部)要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专业发展前沿动态和同行业、同类别高校的建设状况,充分学习借鉴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的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经验;要深入行业企业一线,积极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全面了解社会对专业人才的岗位需求和知识能力结构需求;要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尤其是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及核心课程主讲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认真听取任课教师和学生对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在新版人才培养方案中解决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二,各学院(部)应严格按照要求制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保规范。
第三,各学院(部)、各系(教研室)和专业之间应加强交流、协调与合作,保证课程体系的合理性和统一性,使其能够更加满足和贴近专业需要。
第四,形成人才培养方案初稿。
3.分析论证(2017年4月1日至14日)
学院(部)要以多种形式,组织专家组、邀请教师和学生代表及相关行业企业专家学者,对新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科学论证,不断进行修改完善,经学院(部)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于4月14日前将纸质稿盖章后报送教务处综合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qduzhb@163.com。
4.审核备案(2017年4月15日至28日)
学校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并备案。学校将强化过程管理,培养方案审核通过备案后,已纳入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各专业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确保严格执行到位。
5.英文版备案(2017年5月2日至6月23日)
各专业英文版人才培养方案、中英文版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审核并备案。